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上游,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完工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一级为规划的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位于金口河区枕头坝公司上游约300m,距离上游已建成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4.1k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市256km,对外交通较方便。
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枢纽建筑物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坝段、河床厂房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以及鱼道等组成,最大坝高54m。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92m,相应库容0.112亿m3,发电厂房装机容量300MW。电站正常蓄水位为592.0m,死水位589.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112亿m3,水库总库容0.122亿m3,电站与上游梯级电站联合运行,枕头坝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5.03亿kW•h,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库区供水,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电站为二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如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工程可研核准总工期为6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9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年9个月,完建期10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为54个月。
本工程安全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两部分。巡视检查是建筑物安全监测的重要手段,它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巡视检查,在施工期主要对坝区的边坡稳定和坝体混凝土有无裂缝等表面现象进行检查,运行期主要为初期蓄水大坝有无异常、坝肩和坝基渗漏、边坡有无滑移征兆等现象进行的巡视检查。仪器监测项目包括枢纽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精密水准网;大坝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坝体温度、地震及建筑物振动反应;枢纽区环境量和近坝区及库区边坡监测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大坝安全监测工程,包括左右岸非溢流坝段、河床厂房坝段、泄洪闸坝段和消力池等部位的变形、应力应变及温度、接缝开合度、地震及建筑物振动反应、渗流渗压等监测项目以及环境量监测、枢纽建筑物安全监测控制网建网及复测。
②坝区边坡、元木沟滑坡堆积体安全监测工程,包括变形和支护结构应力监测等。
③巡视检查、观测、监测设施设备维护及资料整编分析:巡视检查的要求、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等遵循《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16)的规定和要求。观测、监测设施设备维护及资料整编分析遵照相关现行规范。
④电站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安全监测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模块建设、对接及服务,安全监测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上传,监测数据与大渡河流域库坝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接。
⑤为完成上述工作项目所需要的全部临时工程。
工作内容包括:
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所需土建施工;所有监测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保管、检验、率定、埋设、安装、调试及所需的土建施工;所有监测项目(包括仪器设备、材料及设施)的维护、保护、保养、管理、维修或更换、移交前的观测(含巡视检查)、监测资料整理及分析(含安全监测资料人工数据上传,数据库信息录入)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各安全监测项目所需全部临时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移设、拆除等。配合发包人完成因征地红线外测点安装埋设需要的永久、临时征地工作。
对拟接入自动化系统监测仪器设备鉴定。召开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的技术联络会。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的硬件设备(包括各种自备配件)、软件以及相应辅助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率定、安装、配置以及施工期维护保护等工作。整个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安装、测点接入、网络搭建、调试及试运行,以及所必需的测点自动化改造、传感器电缆接长、钻孔、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防雷接地工程、工程装修等工作。数据自动采集管理软件、数据管理软件和采集服务软件等自动化系统内软件的开发与安装调试、升级维护。GNSS、强震、外观自动化监测系统与自动化系统数据对接及服务工作,施工期和运行初期主要监测原始数据的入库工作(包括监测数据、传感器厂家率定参数、巡视检查记录及相关土建施工记录等)。自动化系统的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对发包人和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
对接大渡河流域库坝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模块建设、对接及服务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完成安全监测数数据库建设,数据上传。配合本工程BIM管理系统(如有)数据接口提供。
2.1.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开工,2026年10月完工。本项目踏勘时间:2021 年12月6日09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壹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独立承担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安全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该项目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缴费证明。
(2)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安全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缴费证明。
(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大(2)型及以上水电站安全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同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缴费证明。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2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03 16:3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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