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营口热电2021年循环水冷却塔提效优化改造项目
冷却塔填料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营口热电2021年循环水冷却塔提效优化改造项目冷却塔填料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热电2021年循环水冷却塔提效优化改造项目冷却塔填料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营口热电循环水冷却塔施工现场
2.2 规模: 4250m2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
2.3 建设工期:50天
2.4 标段划分: 主要包括淋水填料更换、喷溅装置更换、除水器更换等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地点: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冷却塔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 2022年3月15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淋水填料和除水器的检测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台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冷却塔改造供货业绩(至少包含淋水填料和除水器产品),并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www.dlztb.com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华能营口热电2021年循环水冷却塔提效优化改造项目冷却塔填料等采购标段包 1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通过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到开 标时间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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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