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泾川100兆瓦光伏农业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拟在泾川县境内太平镇四块约1180亩,高平镇两块约1397亩,罗汉洞乡三块约1480亩,共9个建设区域约4057亩。详见第五章 委托方要求。
2.2概况:
(1)光伏项目:可研报告按并网容量100MW论证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初选场址进行优化比选,剔除利用率不高的场址,选择科学合理的容配比,确定最终安装容量,勘察设计阶段按照可研阶段审定的规模开展相关工作。可研报告中应包含电力消纳专篇、火光一体化专篇和储能专篇(储能专篇中按照5%的容量2小时设计,需编制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
(2)农业项目:按照红牛育肥养殖规模1000头,并配套饲草种植、加工及有机肥加工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勘察设计等工作。
2.3服务期限及要求
2.3.1总体策划要求
(1)光伏项目:拟定于2022年3月具备开工条件,2022年10月全容量并网。
(2)农业项目:拟定于2022年3月具备开工条件,2022年6月投产。
2.3.2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受托方应根据勘察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勘察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受托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的时间必须满足委托方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
2.3.3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
2.3.3.1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委托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委托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委托方予以确认。
2.3.3.2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受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版),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受托方提交报告的最终版。
2.3.3.3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根据委托方工作进度计划完成。
(1)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0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10天内提供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招标文件;
(3)设备、组件及逆变器招标定标后15天内,完成1:1000地形图测绘,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4) 设备招标定标后3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5)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6)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7) 光伏项目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全容量并网投产后10天内完成;农业项目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全规模投产后10天内完成;
(8) 电站投产一年后,要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红牛育肥养殖基地投产一年后,要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设计总结报告经审核后报上级公司;
(9) 受托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委托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受托方还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委托方确认并执行。
2.4招标范围:负责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负责农业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工作,按照红牛育肥养殖规模1000头,并配套饲草种植、加工及有机肥加工开展相关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泾川100兆瓦光伏农业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2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包含合同封皮、具体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允许分包:仅限于农业部分的可研及勘测设计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8日9:00起至2022年1月7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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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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