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1-2023年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57)
电动汽车服务 2021-2023年车辆租赁服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5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57 1.3. 打造统一出行服务平台,保障集团公司公务出行、生产出行等车改项目顺利进行,拟在深圳地区开展2021-2023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共5个标的,标的3因剩余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流标,本次开展二次招标。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共5个标的,二次招标仅为标的3,已在本项目首次招标中标标的1、2、4、5的投标人(详见http:///zbhxrgs/1200302112.jhtml),不得重复中标本次标的3。 标的3、深圳西部地区大中型客车租赁,预计采购金额750万; 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框招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的最新集采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3个月,延期期间如遇新一轮采购结果下发,则合同自动失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供应链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服务区域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标的3:深圳西部地区大中型客车租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5.2.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09时30分00秒,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7时00分00秒 5.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 七、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