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暖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NB3910202100073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已由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20】63号文备案,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 , 现招标人对其暖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 招标内容
1.2.1项目
1.2.3招标内容: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空调系统、新风系统(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其他配套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2.4交货
1.2.5交货要求: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按一期、二期分期供货(甲方发出通知后供货周期均为30天)、分期安装(安装工期均为60天)、分期验收(均为20天)、分期付款。
1.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3 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为人民币396.86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空调(全直流变频多联机)制造商或代理商;
2.2空调(全直流变频多联机)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中国联通或湖南联通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中国联通或湖南联通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不同应答人的MAC
(7)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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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