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Y00-WZ-GKZB-21-0378
2.2 招标项目名称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采购
2.4 招标范围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采购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
2.6 交货期
所有设备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交付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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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具有有效的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三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近3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至今所投细水雾灭火系统制造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
(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