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1. 招标条件
本 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2.2 规模:营口电厂建有两台600MW、两台320MW机组,化学锅炉补给水处理配置阳、阴离子交换器各9台、混合离子交换器5台;#1、#2、#3、#4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配置高速混床各3台;阴树脂再生剂为液碱(液体氢氧化钠)。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清单。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合同总价保持不变,本项目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合同约定货物按每月买方实际消耗量进行结算。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本项目。
2.3 标段划分: 营口电厂2022年度液碱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2.5 交货期: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危险化学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化学品)以及2021年1月01日后投标产品的第三方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资质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化学品),提供代理厂家供货期间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和液碱生产厂家2021年1月01日后投标产品的第三方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资质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须提供直接与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化学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个液碱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详细供货范围的关键页)。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当同一液碱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
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获取方式:www.dlztb.com
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09时00分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到开标时间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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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 明
手 机:13520700300
微信号:13520700300
Q Q:245199917
传 真:010-52883525(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 箱:lsj13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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