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光伏发电区域规划10个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每段单母线设置1面出线柜,4面进线柜、1面PT柜,1面站用变出线柜。在330kV汇集站附近的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采用电缆连接的方式,其他汇集站通过同杆四回或同杆双回架空线路接入升压站。
本工程建设10座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20回出线,2座汇集站汇集1回35kV架空线路,共计5回架空线路,分别为A、B、C、D、E回线路,通过约6km同塔双回及42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或电缆送至330kV汇集站。
征地边界:不在园区整体征地范围以内的临时征地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开展征地工作。
1.2 招标内容
1.2.1 35kV预制舱汇集站
(1)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安装
2)箱式站用电安装
3)电缆及接地
(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设备基础工程
2)35kV站用变压器系统基础
3)接地工程
1.2.2 35kV集电线路工程
(1)架空工程(但不限于)
1)基础工程
2)杆塔工程
3)接地工程
4)架线工程
(2)电缆沟(但不限于)
1)土石方
2)电缆沟
3)零星工程
(3)电缆安装工程(但不限于)
1)电缆支架
2)电缆敷设及接引
3)电缆附件
4)接地安装
1.2.3 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联调及试运行
1.2.2 施工工期
35kV汇集站土建、机电安装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计划于2022年4月1日开工,2022年9月15日具备投运条件。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如投标人不具有电力设施承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企业的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管安全副经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已投运的变电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或至少2个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项目的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