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天然铀保税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天然铀保税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4 招标范围
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天然铀保税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招标范围包括:承包人全面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专篇编制、职业卫生专篇编制)、采购、建安施工、单机调试、联合调试、竣工图编制,协助招标人进行单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总承包服务。具体招标范围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有关EPC总承包范围和内容为准。
2.5 建设/项目地点
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内
2.6 计划工期
(1)施工图设计: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具备图审条件。
(2)计划现场开工时间:2022年6月12日
(3)计划现场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或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担任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③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新疆供应链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天然铀保税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3月19日 09时00分—2022年03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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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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