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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1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18     浏览:0    
核心提示:编号: ANB220005-01ZG(重新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NO.2021G1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以NO.20
编号: ANB220005-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1G1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以NO.2021G1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宁南管委备[20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中北金基置地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项目新建约2.2万平方米住宅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地上最高17层,地下2层,最大高度60米,基坑深度约9米。
2.1.3合同估算价: 26446.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6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5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6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3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NO.2021G1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新建约2.2万平方米住宅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地上最高17层,地下2层,最大高度60米,基坑深度约9米。主要内容包含: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4、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仓储、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面积1.3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仓储、厂房除外)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1.3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1.3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仓储、厂房除外)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签章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9月-2022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 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2)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3)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企业出具2020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内容。(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设计理念有创造性,构思新颖,设计策略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说明: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 设计说明: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设计说明: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 总平面布局:总平面设计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及城市交通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6 总平面布局: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等。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7 总平面布局:科学合理的组织场地内不同种类的交通流线。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8 总平面布局:总平面设计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卫生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9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0建筑功能:各功能之间组织排布科学、合理、有特色,各功能之间交通组织合理高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11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新颖独特,功能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能更好的融入和服务社区。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12建筑造型: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与城市空间是否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3建筑造型: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形成有标示性的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4建筑造型: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5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16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8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工程采用有特色的装配式技术。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9设计深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5%、5%、5.5%、6%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a施工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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