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1759
项目编号: NXYC-2022-ZC01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一期项目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2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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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一期项目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7000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采购预算为270万元,3年共810万元。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按照运维年度每年签订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服务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运维服务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4.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5-10 13:04:40 至 2022-05-17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