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海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通航安全保障电子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通航安全保障电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场,该风场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南部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30km,场址东北—西南向长约16km,西南—东北向宽约2.7km,总规划面积45.56km2,风电场场址水深29~ 31m。项目同期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安装2台180兆伏安变压器,通过两回40公里的220千伏海缆(型号为HYJQF41-127/220 3*400mm2,每根220千伏海缆各有1个软件头)和2.2公里的220千伏陆缆(型号为ZC-YJLW02-127/220 1*400mm2)送至陆上运维中心,风场内同时布置有12回共89公里35kV海缆,海、陆缆中间建设一座海、陆缆转换井,然后经一回220千伏架空线路送至观星站。
2.2 规模: 301.6MW。
2.3 总工期: 合同签订后90天(设备运输到货30天,安装30天,调试30天,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的海上通航安全保障电子设备主要包含:无线电系统(包含雷达4台),AIS基站一套,监管平台系统对应软硬件设备,CCTV视频系统(包含高清手动变焦镜头8台)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负责接入海事局现有监管系统;负责与海事部门的协调、验收评审等所有工作;负责将现场数据反馈至海事监管系统,实现海事监管系统对现场船只异常行为的处置(包含喊话功能等);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出海作业交通船,办理出海作业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具体内容详见专用技术要求。
2.5 交货地点: 海阳市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风电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雷达或AIS有关的产品销售合同业绩,并应具有至少2个海上安全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2022年5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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