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蒙城县薛湖二期风电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制舱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亳州市蒙城县
2.2 规模:51MW
2.3 建设工期: 2022年07月01日-2022年11月30日
2.4 标段划分: 蒙城县薛湖二期风电场项目预制舱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采购为华能蒙城县薛湖二期风电场项目预制舱及附属设备,包含35kV高压开关柜,接地变及小电阻,继电保护及综自系统、涉网设备、预制舱体等设备,包含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配合和联络会、技术服务、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薛湖风电项目工地安装现场、卸货、现场开箱交货、现场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以及技术文件(如试验报告及产品说明、高海拔地区绝缘校核计算书等)的编制和提交,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2.6 交货地点: 薛湖二期风电场升压站
2.7 交货期: 交货期:30日,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2年7月1 日。
2.8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220kV及以上预制舱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3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综合自动化及继电保护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预制舱式开关站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综合自动化及继电保护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