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金陵电厂光伏屋面结构载荷证明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授权开发的各个光伏项目的屋面复核并编制相关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原建筑屋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与安全等级、原屋面荷载和新增加的光伏荷载设计值(标准值)等进行计算复核(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原则、复核过程、计算结论等)。
2.1服务内容:
屋面增加光伏荷载结构复核编制任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指导并协助招标方完成拟建屋面分布式光伏系统建筑物的图纸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图和结构图。
(2)接招标方通知5天内完成现场踏勘。
(3)根据现行的规范和法规,对增加光伏荷载后的屋面结构进行建模和复核,并编制结构计算书。
(4)根据计算的结果编制屋面增加光伏荷载结构复核报告,明确可布置光伏组件的区域等有关信息。
(5)任一中标方应当先行配合招标方进行光伏备案的相关工作,不得拒绝,否则合同解除。后续该项目继续,按照第四条第3点中的对应条款执行。
2.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拟建设项目规模提前终止合同。单个光伏项目资料齐全,在招标方认为条件具备时,要求接招标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载荷复核并编制相关报告,每推迟一天扣除单个光伏项目最终结算金额的10%,延期5天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解除。
2.3 屋顶总面积117万平方米为预估量,因政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兑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2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总监须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持有人须为投标人公司员工,须提供证书持有人在投标人公司的社保证明)。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9:00起至2022年5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