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阿水公司绰斯甲水电站机组励磁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4093,招标人为国能四川阿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四川阿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绰斯甲水电站为绰斯甲河干流(曾克寺~麦斯卡段)水电4级开发方案的第三级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水库上游与蒲西水电站厂房尾水相接,电站尾水与下游观音桥水电站水库衔接。
2.1.2招标范围
2.1.2.1 主电站机组励磁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1)3台套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1台套”定义为一台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对应1台机组)所要求的总数量。
(2)卖方应对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应按本合同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标准和规范、图纸、计算书、资料、说明书;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及和有关其它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见证试验和验收试验。
(3)卖方应对其供货的全部设备、部件承担全部责任。卖方供货的设备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达到最好的性能。
(4)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的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交接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由其它承包商负责,卖方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卖方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负有责任,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的记录。
2.1.2.2 生态电站机组励磁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1)1台套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卖方应对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应按本合同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标准和规范、图纸、计算书、资料、说明书;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及和有关其它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见证试验和验收试验。
(3)卖方应对其供货的全部设备、部件承担全部责任。卖方供货的设备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达到最好的性能。
(4)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的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交接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由其它承包商负责,卖方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卖方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负有责任,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的记录。
2.1.3其他:
交货期:计划于2022年8月~2024年8月分批次交货(若绰斯甲水电站首部枢纽、厂区枢纽等土建交面时间及首台机组发电时间调整,则交货期相应调整)。
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主机组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二嘎里乡绰斯甲水电站厂区枢纽标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生态机组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蒲西乡绰斯甲水电站首部枢纽标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额定功率300MW及以上同类型水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