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望奎妙香山20万千瓦风电清洁供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东北约35km处,望奎县地势东高西低,东部为丘陵漫岗区,中部为漫川漫岗区,西部为低洼平原区,平均海拔167m。本次工程招标为20万千瓦平价风电项目。本项目发包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主设备(塔筒、箱变、220kV升压站一、二次电气设备、供暖主机、循环系统设备、配电站设备、开关站设备)采购供货、35kV集电线路,风机和箱变、35kV配电间及附属建筑、道路、一、二次电气设备基础土建及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变、二次网建设、10kV线路、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试验、单体调试、配合整体调试、消缺、通过各类专项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并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详见技术文件。
风力发电机组由发包人招标/签订合同,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主机设备,具体以投标人报价形式列入报价清单,投标人据此组价投标。发包人须将招标/签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无偿全部转让给本次EPC总承包的中标人,本次EPC总承包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已招标/签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计入本次总承包范围。
工期:工程项目计划开工2022年7月20日,计划2022年底并网发电。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9.5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风电项目施工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个,必须明确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应同时满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