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包头红泥井20万千瓦沿黄经济带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位于固阳县红泥井乡西南侧10公里处,距离固阳县城区直线距离约45公里。本项目光伏发电规划容量为2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40MW/80MWh集中式储能装置。升压站内安装一台200MVA主变,220kV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电力系统,从光伏升压站新建单回220kV线路接至天汇兴顺西风电场升压站。
招标范围:包头红泥井20万千瓦沿黄经济带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项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基础施工工程、安装工程、配电线路施工工程、中控楼、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等施工进行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及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15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机电或房建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地面光伏电站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