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工程分两个标段(标段A、B)
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A招标范围 |
标段B招标范围 |
本标段涉及以下机位号:1#-11#、20#-22#、29#-34#,合同范围为: (1)20个机位风电机组基础施工: 19台7.5MW风机单桩基础(含套笼)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和施工;1台7.5MW风机的桩桶复合基础(含套笼)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和施工;基础防冲刷施工; (2)20个机位风机安装:包括20台7.5MW风电机组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3)配合调试,配合第三方检测工作; (4)施工前/后扫海; (5)提供能够满足6台风机设备的本工程专用码头存储、组装场地; (6)整个风场施工期航标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永久航标的设计、采购、施工;电子围栏的设计、施工、运维; (7)其他配合海事监管的事宜。 |
本标段涉及以下机位号:13#-19#、23#-25#、备1号-备2号、26#-28#、35#、37#-40#,合同范围为: (1)20个机位风电机组基础施工: 19台7.5MW风机单桩基础(含套笼)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和施工;1台7.5MW风机的桩桶复合基础(含套笼)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和施工;基础防冲刷施工; (2)20个机位风机安装:包括20台7.5MW风电机组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3)配合调试,配合第三方检测工作; (4)施工前/后扫海; (5)提供能够满足6台风机设备的本工程专用码头存储、组装场地; (6)其他配合海事监管的事宜。 |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兼中兼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标段要求指派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投标人:
1)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施工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完成过累计200MW海上风电项目且完成过单机容量在6.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业绩须同时包含风机基础和风机安装施工,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6、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担任过至少1个及以上海上风机基础施工或海上风机安装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职务证明附业主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9时00分2022年07月06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