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菏泽公司化学水处理超滤及EDI设备国产化升级改造, 招标人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超滤及EDI原设备采用进口诺芮特、西门子品牌,运行多年出现膜堵塞、产水电导高、产水流量降低等问题,为提高设备可靠性及生产运行成本,进行化学水处理超滤及EDI设备国产化改造。
本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三期循环排污水脱盐水处理系统超滤(设计出力4×127m3/h)、EDI(设计出力1×100m3/h),以及三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出力2×100m3/h)、EDI(设计出力2×50m3/h)整体更换为同参数的国产品牌设备,以及EDI电控柜、整流器更换(由原一拖五、一拖十五控制改造为一拖一控制)、附属管道、阀门等设备更换,工程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补充供货,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系统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2.2其他: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光明路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新建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新建或改造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