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库车55万千瓦光伏基地(库车轮台火光储多能互补(库车) 550 兆瓦发电项目)工程PC承包 标段一 2.2项目规模:新建550兆瓦光伏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程拟定从项目备案后至工程竣工总建设总工期为4个月,工程筹建准备期10天,完成临时生活设施、供水供电及进场物资等。工程于7月10日开始,10月20日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投产时间不变。本工程创建国家优质工程。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一(2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20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甲供主要设备:箱变采购(油浸式)设备、GIS设备、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升压站一次设备预制舱、升压站二次设备选用预制舱、SVG设备、主变压器(3台)、站用变和接地变)以及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施工标段二(2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20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甲供主要设备:箱变采购(油浸式)设备、GIS设备、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升压站一次设备预制舱、升压站二次设备选用预制舱、SVG设备、主变压器(3台)、站用变和接地变)以及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施工标段三(15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15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甲供主要设备:箱变采购(油浸式)设备、GIS设备、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升压站一次设备预制舱、升压站二次设备选用预制舱、SVG设备、主变压器(3台)、站用变和接地变)以及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一(2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不少于5项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投运业绩(包括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标段二(2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不少于5项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投运业绩(包括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标段三(15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均可)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05 15:42到2022-07-11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