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北京热电厂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热泵房和封闭墙金属外幕墙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拟在二期、三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预留场地配套建设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包括烟气-水板式换热器、吸收式热泵机组以及配套热网循环水泵、中介循环水泵等辅助设备,将二期、三期机组排烟温度分别从75℃、63℃降低至30℃以下,回收烟气余热263MW。
2.3 标段划分: 北京热电厂燃机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热泵房和封闭墙金属外幕墙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北京市 北京
2.5 交 货 期: 中标后30天内具备全部货物交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热泵房和封闭墙金属外幕墙系统深化设计和供货采购及加工、具体工程量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格参考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体工程5000平米以上的金属外幕墙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7日 14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4日 17时00分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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