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气动调节阀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拟建设2×35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已列入湖北省“十三五”煤电建设规划。本项目按照两台机组进行规划设计,本期工程计划2021年12月28日开工,第一台机组2023年4月28日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3年6月28日投产。
本项目所在地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地区江汉平原西部,地势平缓,自然地面标高在28.3~30.65m(为1985国家高程系统)之间,厂址位于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距沙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6km,距离荆江大堤3km。一期2×33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供热能力2×280t/h,两条供热管网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18.5km2范围供热。一期工程为二期预留了良好的扩建条件,本期工程用地从一期工程主厂房扩建端起向北300m,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
本期工程燃煤采购渠道为神东煤炭集团三西地区煤矿和山西临汾地区蒲县浩鑫源煤焦有限公司煤矿的燃煤。神东煤炭集团三西地区煤炭铁路直达方案为各矿区燃煤接入浩吉铁路,经焦柳铁路、荆沙铁路至电厂专用线入厂;山西临汾地区煤炭铁路直达方案为各矿区燃煤经过同蒲铁路、侯月铁路、焦柳铁路、荆沙铁路至电厂专用线入厂。神东煤炭集团三西地区煤炭铁海江联运方案:各矿区的燃煤经铁路运输至黄骅港或秦皇岛港,由3.5~5万吨海轮经渤海、黄海、东海,从长江口进入太仓等煤炭储备基地,再由3000~5000t级驳船组成的万吨级船队通过中游水道转运至国能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码头,再次装车后经荆沙铁路在沙市站附近进厂。
项目水源设计采用二次循环运行方式,以长江为补充水源。取水口距电厂直线距离约3公里,取水方式为趸船取水,电厂一期取水趸船上预留了二期扩建的水泵安装位置,本期工程取水设施将与一期工程共用。
项目与一期工程共用改造后的盐卡灰场,不新建贮灰场。本期工程的干灰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堆放于盐卡灰场,盐卡灰场距离厂址南部约6km。
项目接入系统审定的方案为:本期两机组均以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单元接线,出线2回,以220kV一级电压接至周家岭变,线路长1.6公里。
整个厂址的进厂道路、运灰道路、贮灰场、厂外补给水管线等基础设施均已建好,不需另外扩建。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水源、交通运输、煤源、接入系统等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具备本期建设容量2×350MW的建厂条件。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主要包括2×350MW超临界机组两台机所配置的汽机侧43台进口气动调节阀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以及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以及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生效后5个月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技术协议谈判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调节阀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供货范围至少包含6台高加疏水阀)。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非进口品牌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