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20221530G
公布日期 : 2022-09-29
项目概况
(海曙区2022—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协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311
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海曙区2022—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协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2022—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协审服务,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结)算、重大变更价款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1)本项目中标35家单位。(2)投标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发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 供应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 )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海曙区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10月27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 2.8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9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4、2.5、2.6、2.7、2.8条内容废止。 2.11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 /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12本公告发布媒体: (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 (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 )、宁波 网海曙区分网( /haishu/)、 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地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传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传 联 系 监督投诉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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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