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3-2025年锅炉燃油(0#柴油)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宁海电厂锅炉点火需要助燃用0#柴油,本次招标采购2023-2025年锅炉助燃用油1500吨,须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供货时间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交货地点: 浙江公司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储油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