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工程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长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电力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长协采购,包括摄像头设备(含支架)6616台、工作记录仪 608 台、布控球 304台、硬盘录像机117 台、硬盘721块等场站监控电脑及软件,完成供货及安装技术指导服务、配合设备调试服务工作。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 电力所属单位根据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长协有效期:自中标结果下发之日起3年或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各新能源公司的各新能源场站。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具体根据龙源电力所属各单位工程需求确定。
质保期:36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与所投品牌的摄像头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 3 份,且视频监控设备累计供货数量不得少于 2000 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需体现摄像头品牌)、供货数量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所有投标设备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所投摄像头、布控球、工作记录仪、平台、服务器产品无缝接入龙源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和龙源数字化工作记录仪系统,并提供承诺函。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