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业主为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签订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核岛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关于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 工程项目 1 、2 号机组核级法兰已授权核岛设备采购工作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 1 、2 号机组核级法兰采 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 1 、2 号机组核级法兰。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计划建造 1 、2 号机组;
2. 招标范围
详见第六章附件二: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 1 、2 号机组核级法兰清单 法兰关键技术指标(适用全部) :
制造标准和试验要求执行 LJG-PL00-Z0-315 要求。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 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7---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 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19---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 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7---2021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 遭到行 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 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 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HAF601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 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6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 元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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