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龙甫镇内
2.2.项目规模:广东福新四会华龙20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采用渔光互补综合利用模式,建设交流侧额定容量200MW,本光伏电站拟建装机规模为 200MW(264.01MWp)光伏阵列由 55 个 3.15MW,9 个 2.5MW 和 3 个 2.0MW 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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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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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MW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 |
承包人应完成90MW光伏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生产准备工作、设备材料采购(电缆、固定支架采购除外)及安装,建筑安装工程,电站至送出线路第一基塔的所有工作(含电缆上塔固定及安装)、送出线路工作配合,调试,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发电等相关手续,通过所有监检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90MW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2个项目(独立承担80MW级及以上光伏发电站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或已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9年至2021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06 09:05到2022-12-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