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福建省邵武市药村50号、福建省漳平市江滨路 708号、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2008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2023-2024年4家火电厂的液碱供应,其中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4×600MW火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3000吨,单次需求量约30吨;福建邵武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火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300吨,单次需求量约20吨;福建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2200吨,单次进货量约30吨;(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1800吨,单次需求量约3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永安及漳平公司年度液碱采购2023.05.01-2024.12.31;邵武公司年度液碱采购2023.06.01-2024.12.31;可门公司年度液碱采购2023.02.01-2024.12.31。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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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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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门、邵武、永安及漳平等4家单位2023至2024年度液碱采购 |
预估使用量永安2200吨、漳平1800吨、邵武300吨、可门3000吨,合计7300吨。 |
1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门、邵武、永安及漳平等4家单位2023至2024年度液碱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液碱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或碱或氢氧化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或碱或氢氧化钠。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碱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09 14:30到2022-12-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