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海南省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完成项目备案, 项目业主为 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 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EPC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起步区。
2.2建设规模: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主要为总部办公、商业建筑、国际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大唐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位于起步区B02-04地块,地块容积率≤1.0,占地面积7009.31平方米,地下空间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904平方米,两层共计11808平方米。
(1)在起步区B02-04地块内建设综合能源站一座,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用户(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2)在起步区 建设能源子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先期用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3)在起步区建设供水、回水管网,设计压力1.0MPa,供回水温度4/13℃,供冷管网管径DN150—DN900,管网总长度约8.2公里(单管);除一横路管网敷设在道路红线外的园区道路下,其余干支线敷设在人行道下,主要敷设方式有地下直埋冷安装和定向钻敷设。
2.3计划工期:项目一期工程计划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供冷管网工程Ⅰ标段施工完成,2023年1月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开始施工,2023年
6月份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施工完成,综合能源子站于2023年6月底投产,综大唐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EPC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合能源总站2023年9月底投产。
2.4供冷管网工程标段划分:
2.4.1标段划分原则:由于起步区用户建设及投运周期不同,前期用户较为集中并且在2023年初需要供冷。为了满足前期用户需要,避免用户流失,因此供冷管网工程建设划分为供冷管网工程Ⅰ标段和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
2.4.2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工作范围:依据供冷管网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供冷管网工程Ⅰ标段以外的部分,主要包括供冷管网A段(部分)、D段、E段、G段、H段、I段、J段等,管网单管长度约为5.7km。Ⅰ标段与Ⅱ标段接口部分,后施工者负责连接。
2.4.3供冷管网工程Ⅰ标段工作范围:依据供冷管网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包括管网A段(部分)、B段、C段、
H段,管网单管长度约为2.5km:
(1)供冷管网A段,自B段起点西侧1米处开始(加装隔离供冷阀门,并预留加装临时供冷撬装设备接口),至A段终点。
(2)供冷管网B段,自B段起点开始,至B段终点。
(3)供冷管网C段,自C段起点开始,至C段终点。
(4)供冷管网H段,自H段起点阀门井处(含阀门)开始,至H段终点。H
段起点阀门北侧1米处预留临时供冷撬装设备接口,接口与A段主管网不连接。
2.5招标范围: 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培训、竣工验收等;包含本标段内涉及的所有管道、管件及其他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接货、卸车、搬运、保管等全部工作;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负责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工期、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事项,负责联系及解决全部事务;负责质保、培训、配合后评价、配合审计工作等工作;施工包含范围内需要拆除的绿化、植被、树木、围墙、线缆、杆塔、管道、道路等移设、拆除与恢复等内容。
2.6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0天完成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出图;2023年6月
30日前供冷管网Ⅱ标段工程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若采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体形式,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
3.2资质条件(3.2.1、3.2.2同时满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资质证书):
3.2.1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业绩条件(3.3.1、3.3.2、3.3.3同时满足):
3.3.1设计单位近5年(自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供冷或热网或市政管网工程设计已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已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完工情况)。
3.3.2施工单位近5年(自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供冷或热网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已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已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完工情况)。
3.3.3
(1)设计单位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设总作为设总承担过1个及以上供冷或热网或市政管网工程已完工项目业绩(合同范围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设总工作(提供合同、工程已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项目业绩与拟派设总相关联视为有效业绩)。
(2)施工单位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市政专业,且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执业资质、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个及以上供冷或热网或市政管网工程已完工项目业绩(需提
供合同、工程已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项目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联视为有效业绩)
(3)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安全生产C类证书,拟派安全负责人须作为安全负责人承担过1个及以上供冷或热网或市政管网工程已完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已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项目业绩与拟派安全负责人相关联视为有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联合体各方应按
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各方要求必须满足投标人相关资格要求。
(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投标人近三年无较大安全及较大质量事故发生。
3.6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大唐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供冷管网工程Ⅱ标段EPC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4日17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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