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需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后签订的合同才正式履行。如未获得审批,此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人双方形成约束。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沙河镇、城西镇、宋庄镇、城头镇五个乡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30MWp(交流容量27.75MW),本次招标容量30MWp(交流容量27.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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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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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整区南部五镇27.37M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江苏赣榆整区南部五镇27.37M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如下所述。 |
1000 |
招标范围:除①光伏组件的设备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准备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由发包人负责以外,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且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开发协调(含协调约1600户房屋产权所有者关系并与农户签订相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等)、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建设期农户屋顶租金代付工作(建设期农户屋顶租金由发包人支出,委托总包方代付,该费用不包含在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中),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及运输(除组件之外的设备)和所有设备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②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接入系统(含接入系统设计、项目接入手续的办理、配电网光伏承载力评估);③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⑤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⑥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赣榆整区南部五镇27.37M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 2018年 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50兆瓦的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EPC)或光伏项目施工业绩(C)(其中至少有1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9 16:54到2023-04-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