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车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 2×660MW 和 4×300MW 。
2.3 设备名称:车用柴油采购
2.5 数 量: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厂用柴油使用范围:厂内火车煤牵引内燃机车、推煤机、装载机、叉车、洒水车、自卸车、 厂内货运车等车辆的柴油使用。根据往年#0 和#-10 柴油使用量确定本次柴油招标预估量 为 560000 升。因厂内储油罐拆除, 需供应商自备符合国家标准并带有加油机的油罐车对 厂内所有车辆加油, 供方根据需求方通知加油, 加油时间为每周 2 次, 加油地点由需求方指定。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宝鸡公司 柴油 |
0 号 |
升 |
17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 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2 |
宝鸡公司 柴油 |
-10 号 |
升 |
95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 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3 |
宝二公司 柴油 |
0 号 |
升 |
190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 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4 |
宝二公司 柴油 |
-10 号 |
升 |
105000 |
数量为全年参考数 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2.7 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点。
2.8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据需求方通知每周两次,特殊情况接需求方通知后 4 小时内 到达加油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 力。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自有或者合作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危险品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 03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至少 1 个类似供货业绩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供货内容、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 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04 月03 日 00 时至 2023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