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围坝工程2标段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官路水库总库容21070万m3,工程规模为大(2)型,本项目招标涉及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围坝桩号1+000~1+750范围内及泄洪放空洞的土石方工程。甲供材料范围包括开孔式透水混凝土联锁块、砂石骨料等,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和潍坊高密市交界处墨水河下游。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围坝桩号1+000~1+750范围内土石方工程(坝基处理工程、坝体工程与网状排水带的土石方相关工程等)以及泄洪防空洞土石方工程(进水渠段、穿坝箱涵段与出口控制段的土石方及部分地基处理工程等)和本工程施工设计详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设计详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51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资质。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份水利水电工程业绩,附合同。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1项,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合同时的计量、验收等签字、获得的奖状或奖励均可作为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
3.6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附财务审计报告。
3.7 主要管理人员:拟参与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
3.8 安全质量环保要求: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9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4.12-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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