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昱公司南阳坡煤业地表沉降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改造、搬迁、拆除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阳坡煤业地表沉降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主要包括筒仓、筛分楼、皮带长廊、锅炉房烟筒、框架结构房等(见附表1),含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供暖、供水、供电、消防等整套设施拆除,吊车设备的拆除、搬迁等。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基础部分可不拆除,但需找平地基。地表沉降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改造、搬迁、拆除工程主要包括雨水收集池搬迁及管路敷设、供暖交换站搬迁及管路敷设、生活污水处理站重建搬迁等(见附表2)。为了统一管理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如期进行。
项目施工前,编制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期间提交阶段性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具体工程量以合同约定及实际验收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3服务期限:两年(从甲方通知拆除开始计算,其中筒仓、皮带长廊、筛分车间及皮带运输系统等总拆除时间不超过10天,其他单项建筑物、构筑物以不影响井下安全生产为准。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各分项工程拆除项目拆除时限见附表1)。
2.4实施地点: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
2.5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含税9%)。
2.6报价要求:按照工程明细分项分别报价并汇总成总价(见附表1、2),包含:施工人员的劳务费、设备费、工器具费、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柴油等费用;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通勤费、劳动保护费、各种培训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7结算方式:
2.7.1本工程按照固定总价按施工进度结算,因其他原因导致的未实施分项,根据分项报价核减相应费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对工程组织验收,经核实无误,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签字并结算。
2.7.2进度款支付:本工程进度款按结算价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
2.7.3甲方付款前,投标人必须开据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专用增值税税务发票,并按照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付款审批程序。双方均认可前述内容为投标人的重大义务,如投标人未能完全履行该义务,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2.7.4如因国家税率变化,按照变化后的税率进行价格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
3.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安全监督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颁发),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证(含二级)、安全资格证。
3.4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1例矿区建筑施工(包括筒仓施工)业绩(合同关键页、结算单)。
3.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6三年内在集团系统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4月13日 9:00至2023年4月24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4月13日 9:00至2023年5月4日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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