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监利龚场分盐300MW光伏发电总承包项目已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
2.2.项目规模:湖北华电监利龚场分盐3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为300MW,一次规划一次建设。项目建设范围面积大约6000余亩,全部为鱼塘或坑塘水面,拟采用渔光互补建设模式。项目场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龚场镇和分盐镇。场址选址中心距离分盐镇中心距离约3km,距离龚场中心距离约6km,距离监利市中心距离约25km,场区西侧2公里有国道G0421,北侧3公里有省道S215,场址附近有村村通道路,交通便利。项目升压站选址位于荆州市监利市分盐镇,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洪湖基地一期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直线距离约23.2km。220kV送出工程包含在本标段之内。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1月30日首个阵列并网,2024年02月29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PC总承包项目 |
一座220kV升压站、300MW光伏场站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含涉网各类性能试验)、验收及开工等合规手续办理等一揽子工作以及上述所有工作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
10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
(1)至少3项100MW及以上光伏pc总承包(含EPC)工程业绩且至少1项完工业绩;同时至少有1项200MW及以上光伏PC总承包(含EPC)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至少1项220kv升压站PC总承包(含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3)至少1项220kv及以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1 20:30到2023-05-1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