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工程及周边整治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368号
2.2.项目规模:江苏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368号,原2×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建成于1992年,其中冷却塔塔体高120m,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环形筒体结构,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人字柱、环梁、环形基础,淋水面积为5000m2。以及拆除周边整治。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150天,拆除工期100天。初定计划施工时间:2023年6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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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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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电公司原2x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及周边整治工程 |
戚电公司闲置冷却塔拆除及周边环境整治。 实施范围具体详见技术协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戚电公司原2x220MW煤机12号机组冷却塔拆除及周边整治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65米及以上人工拆除双曲线混凝土冷却塔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及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6 09:00到2023-05-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