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石首一期暗渠截污工程、江西都昌、九江二期老鹳塘“两湖”截流井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主要包含石首一期暗渠截污工程8个截流井的设备、江西都昌2个截流井的设备、九江二期老鹳塘“两湖”16个截流井、10个排口截流设备采购,主要有液动下开堰门、液动限流闸门、柔性截流装置、液动限流器、液动上开闸门、液动下开闸门、液压旋转堰门等设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备为湖北石首一期暗渠截污工程、江西都昌、九江二期老鹳塘“两湖”截流井设备所涉及到的设备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设备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需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设备进行联调、保证整个项目整体设备顺利运行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5)对招标人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
江西都昌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接到买方交货通知后10天内交货;
湖北石首和江西九江二期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接到买方交货通知后25天内开始按需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湖北石首及江西都昌、九江二期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液动截流设备生产厂商或其独家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液动堰门、液动闸门、液动限流器、柔性截流井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业绩要求:2018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截流调蓄类设备供货业绩或供货加安装业绩,供货设备须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用户使用证明、至少400万元的合同内设备物资的供货发票,合同协议书须包含液动堰门、液动闸门、液动限流器、柔性截流井中至少一种设备,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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