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3年度地面米面油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59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本次招标项目一共包含三类产品,分别是米类、面粉类和食用油类,投标人须全部投标。计划签订合同期限为365-404天,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1)米类:2023年预估采购数量为1990434公斤,预估采购金额为1302万元人民币。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单位 单价限价 ( 备注 1 珍珠米 15-25kg/袋 5元/kg 1、投标人须对9种米全部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每个限价可选择1-3种不同品牌(产地)的米进行报价。但每一种米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不允许出现同一种米报两个价位的情况。 2 香粘米 15-25kg/袋 6元/kg 3 东北米 15-25kg/袋 6.3元/kg 4 丝苗米 15-25kg/袋 8.1元/kg 5 油粘米 15-25kg/袋 8.9元/kg 6 香米 15-25kg/袋 17.8元/kg 7 小米 15-25kg/袋 19.5元/kg 8 黑米 15-25kg/袋 11元/kg 9 糯米 15-25kg/袋 8元/kg (2)面粉类:2023年预估采购数量为788011公斤,预估采购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单位 单价限价 ( 备注 1 高筋面粉 15-25kg/袋 7.6元/kg 1、投标人须对9种面粉全部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每个限价可选择1-3种不同品牌(产地)的面粉进行报价。但每一种面粉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不允许出现同一种面粉报两个价位的情况。 2 中筋面粉 15-25kg/袋 5.5元/kg 3 低筋面粉 15-25kg/袋 7.3元/kg 4 无筋面粉 15-25kg/袋 5.1元/kg 5 全麦粉 15-25kg/袋 6.9元/kg 6 面包粉 15-25kg/袋 6元/kg 7 蛋糕粉 15-25kg/袋 7.7元/kg 8 糯米粉 15-25kg/袋 8.9元/kg 9 生粉 15-25kg/袋 8.6元/kg (3)食用油类:2023年预估采购数量为1253385公斤,预估采购金额为1503万元,人民币。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单位 单价限价 ( 备注 1 大豆油 5-20L/桶 13.4元/L 1、投标人须对6种食用油全部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每个限价可选择1-3种不同品牌(产地)的食用油进行报价。但每一种食用油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不允许出现同一种食用油报两个价位的情况。 2 花生油 5-20L/桶 22元/L 3 调和油 5-20L/桶 11元/L 4 玉米油 5-20L/桶 15元/L 5 菜籽油 5-20L/桶 14元/L 6 葵花油 5-20L/桶 16元/L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根据各包的中标人数量平均分配额度并签订框架合同,各包的所有框架合同合计含税上限金额详见本公告的1.5.2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在各包的所有框架合同合计含税上限金额不超过各包的预算总标的额的情况下,按对应标包中标人的数量平均分配原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各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5.2 本项目按地区分为3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3家中标人为南航提供2023年度所需米面油。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亦可选择多个标包投标,但投标文件必须每包单独制作和递交。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1.5.3本项目报价默认为非转基因产品,若报价产品为转基因产品,请在《分项报价表》备注栏内标注。 标包划分 区域范围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标包一 (北部) 北部地区:北京 、北方 、工程技术 (机务工程部)沈阳基地、航空服务部(哈尔滨 、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黑龙江 641 标包二 (中部) 中部地区:南阳基地、河南航空 、重庆航空 、汕头航空 义乌基地、航空服务部(武汉 ) 353 标包三 (南部) 南部地区:广西 、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 、海南 、航空服务部(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航空服务部(广州地区) 2311 注:除表中的用户单位外,如在合同期内有新增用户单位,中标人也须按对应的区域进行供货。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6.1 交货期: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下单频率为每月4-8次。招标人下单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 1.6.2 交货 除表中的送货地点外,如在合同期内有新增送货地点,中标人也须按对应的区域进行供货。(南航各分子公司 标包一(北部地区) 序号 单位名称 配送 1 北方 沈阳市浑南新区机场路空港三街南航北方 出勤综合楼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三号南航北方 食堂 2 北京 楼餐厅 楼餐厅 楼1层自助餐厅 3 工程技术 (机务工程部)沈阳基地 沈阳桃仙机场南航沈阳维修基地 4 航空服务部(哈尔滨 、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4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中心路南航工作区餐厅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5号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6号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8号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 5 黑龙江 黑龙江省大庆市机场路4号南航大庆营业处综合楼 标包二(中部地区) 序号 单位名称 配送 1 南阳基地 河南省南阳市光武路3999号南阳姜营机场职工食堂 2 河南航空 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7号河南航空 空勤餐厅 3 重庆航空 渝北区两路街道临港大道6号 4 航空服务部(武汉 ) 湖北省武汉市新湾南路1号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南二路南航综合楼 5 汕头航空 义乌基地 浙江省义乌市民航路201号 标包三(南部地区) 序号 单位名称 配送 1 广西 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110号南航花园职工餐厅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吴圩机场永安路321号 桂林两江机场南航基地食堂 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广航花园食堂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 2 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3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航公司飞行大厦一楼餐厅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综合楼 4 航空服务部(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 5 海南 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凤凰机场南方航空办公区地勤食堂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丹州小区C5栋1楼地勤食堂 海口市龙昆南路南航大厦附楼职工餐厅 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地勤食堂 6 航空服务部(广州地区)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5楼、6楼 广州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185号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278号培训中心院内南航招待所2楼员工餐厅 广州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北区宿舍北三餐厅)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明珠大酒店3号楼 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二楼员工餐厅 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189号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基地 1.7 合同期限:合同经合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3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6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 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2.7.2 投标人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