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桂阳县、永州祁阳市、永州新田县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桂阳县、永州祁阳市、永州新田县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湖南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湖南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一标段:湖南郴州桂阳县流峰镇回龙(250MW)光伏、敖泉船山(60MW)光伏、桂阳县仁义大河(70MW)光伏、桂阳县和平社门(100MW)光伏、雷坪镇百家元(120MW)光伏、雷坪镇青兰乡(300MW)光伏、陈溪村(150MW)复合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流峰镇回龙项目拟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容量为248.96MW,直流侧容量319.70354MWp,占地约9200亩;敖泉船山项目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60MW,直流侧容量76.84391MWp,占地约1463亩;仁义大河项目拟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容量为70MW,直流侧容量89.58274MWp,占地约2486亩; 和平社门项目拟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127.3883MWp,占地约3036亩;雷坪镇百家元项目拟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容量为118.4MW,直流侧152.0441MWp,占地约4445亩;桂阳县雷坪镇青兰乡项目拟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为299.84MW,直流侧容量385.04MWp,占地约10000亩;陈溪村项目拟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为149.14MW,直流侧容量191.49338MWp,占地约4783亩。
桂阳县7个项目1050MW,新建4个220kV升压站、1个220kV汇集站、1个20万kW/40万kW·h储能电站(陈溪村):陈溪村(150MW)复合光伏项目新建一个220kV汇集站(6个项目汇集)、一个200MW/400MWh储能电站;桂流峰镇回龙(250MW)光伏项目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敖泉船山(60MW)光伏、仁义大河(70MW)光伏、和平社门(100MW)光伏项目共建一个220kV升压站(仁义大河);雷坪镇百家元(120MW)光伏项目项目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桂阳县雷坪镇青兰乡(300MW)光伏项目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
二标段:湖南永州祁阳市黄泥塘进宝塘(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黄泥塘镇和进宝塘镇境内,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201MW,直流侧容量268.268MWp,占地约5927亩,本项目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
三标段:湖南永州新田县龙泉镇(100MW)光伏、新田县石羊镇(70MW)高效农光互补光伏、新田石羊(100MW)光伏、新田县新圩(70MW)林光互补光伏、 新田县塘罗林(60MW)农光互补光伏、 新田县石羊镇光伏发电项目清水湾一期(90MW)光伏、新田县新隆镇候桥、仁岗村(80MW)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项目拟规划交流侧100.2MW,直流侧133.73864MWp,占地约1994.21 亩,新建一个110kV升压站。其余6个项目共建一个220kV汇集站(清水湾一期):石羊镇高效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70MW,直流侧容量97.37MWp,占地约1873.94亩;石羊光伏项目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100.2MW,直流侧容量136.79MWp,占地约2596.5亩;新圩项目拟规划交流侧70.538MW,直流侧95.64968MWp,占地约1496.1亩;塘罗林项目拟规划交流侧60MW,直流侧80.32864MWp,占地约1588.34亩;清水湾一期项目拟规划交流侧90MW,直流侧116.18964MWp,占地约2030.4亩;新隆镇候桥、仁岗村项目拟规划交流侧80MW,直流侧104.56658MWp,占地约2167.49亩。
2.1.2招标范围:
一标段:湖南郴州桂阳县流峰镇回龙(250MW)光伏、敖泉船山(60MW)光伏、桂阳县仁义大河(70MW)光伏、桂阳县和平社门(100MW)光伏、雷坪镇百家元(120MW)光伏、雷坪镇青兰乡(300MW)光伏、陈溪村(150MW)复合光伏项目施工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外)道路、光伏场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场区配电工程、送出工程、储能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及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验收等全面监理,负责对现场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做好合同、安全及信息管理,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等。除按照项目报总价外,还应单独报送每MW的价格,最终根据建设容量据实结算。按照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二标段:祁阳祁阳市黄泥塘进宝塘(20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外)道路、光伏场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场区配电工程、送出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及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验收等全面监理,负责对现场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做好合同、安全及信息管理,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等。除按照项目报总价外,还应单独报送每MW的价格,最终根据建设容量据实结算。
三标段:新田县(7个,570MW)光伏项目施工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外)道路、光伏场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场区配电工程、送出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及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验收等全面监理,负责对现场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做好合同、安全及信息管理,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等。除按照项目报总价外,还应单独报送每MW的价格,最终根据建设容量据实结算。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该项目建设周期暂定为12个月
2.2.2服务地点:
一标段:湖南郴州桂阳县
二标段:湖南永州祁阳市
三标段:湖南永州新田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1 1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