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图美仁10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生产运维服务(2023-2024年)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以西直线距离约140km处,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场地平整开阔,局部略有起伏。场址区域内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沙地。场址距离S303省道直线距离约10.0km,可通过光伏光热园区现有道路到达本工程拟建场址区附近,交通较为便利。场地自然标高在2920m~2936mm之间。
本项目设计方案按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约125MWp考虑。全场划分成31个3.125MWp的固定式太阳能发电单元和1个3.125MWp的固定可调式太阳能发电单元,光伏支架采用固定支架为主,固定可调支架为辅的设计方案,选用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
本工程经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附近110kV升压站,再经110kV集电线路接入附近乌图美仁330kV汇集站。
2.4招标范围:青海陕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图美仁10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生产运维服务(2023-2024年)。
2.5服务期限:1年。
2.6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四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已投运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事电力生产运维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站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经验。(业绩证明包含运维服务合同或任命书,若为自主运维场站可提供人事合同)。
3.3、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8:00时至2023年6月6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