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C包)公开招标
就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C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对应标包的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海拔高程在3095m~3261m之间,场址附近有G109、G6国道经过,区内有村路便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期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300MW,分为3个地块,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根据35kV线路输送能力、风场装机规模、风机布置、地形特点等因素,对风机进行分组,每组为4台~5台风机,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计10回。
1.1.2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48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5°59′12.4″,东经100°14′1.41″,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1529km²。本项目光伏容量为700MW,直流侧容量792.592MWp,采用平单轴及固定式光伏支架组合方式,设置3.15MW子方阵218个,2.5MW子方阵11个,2.0MW子方阵7个。
本项目拟设置7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5kV汇集站,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330kV升压站。
1.1.3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C包)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海西基地青豫直流二期190万千瓦外送项目2标段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本场址区地处青海省东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场址区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45km处的塔拉滩内,地面海拔3100m左右,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现为草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场址及周边局部分布流动沙丘。
按照每100MW划分为1个光伏发电区,共9个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域均通过4至5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基础设施35kV汇集站,通过35kV汇集站2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基础设施规划330kV汇集站。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项目名称
1.2.1.1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A包)监测范围:
监测区域分为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道路、临建等4个监测区。监测内容为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水蚀数量及其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监测等。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B包)监测范围:
监测区域分为光伏子阵区、35kV集电线路、道路、临建等4个监测区。监测内容为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水蚀数量及其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监测等。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共和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C包)监测范围:
监测区域分为光伏子阵区、35kV集电线路、道路、临建等4个监测区。监测内容为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水蚀数量及其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监测等。
1.2.1.2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辅助区、施工场区、生活营地等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1.2.2工作范围
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水保监理规划、大纲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5)参与或协助委托人组织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1.2.3工期要求
A包:2023年7月30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5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B包:2023年7月30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C包:2023年7月30日至工程竣工(暂定投产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2.4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对A包、B包、C包全部进行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对部分标包的选择性投标,本标所有标包只授予一家中标人。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总监资格
项目总监需同时具有下列资格:
(1)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水保监理总监或水保监测负责人。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其它电力工程项目水保监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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