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龙源(济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德州、聊城户用分布式光伏(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电站建站分布在山东省德州市、济南市、聊城市,建设总规模100MW(直流侧)其中德州20MW、济南20MW、聊城60MW,设计寿命25年。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房屋屋顶、院落、旁隅以及周边空地,均为全额上网方式,就近接入附近市电电网。接入电力系统的最终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为准
2.1.2招标范围:(1)负责协调签署租赁协议,办理项目备案手续,负责项目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负责办理完成电力并网手续。
(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所有相关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场区的勘察和测量、荷载计算及荷载报告)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负责收集项目建设期间电费结算相关材料。
(4)项目调试、验收、质保、生产准备部分: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工作;负责项目生产准备相关物资采购。
(5)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关于工程范围,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工期:德州、济南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聊城项目2024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2.1.4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济南市聊城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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