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38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2/22-ZB-00201 |
(制粉系统话应性改造)EPC |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造方式,包括磨煤机动态分离器优化改造、磨煤机风环优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粉系统话应性改造) 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条件:投标方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磨煤机改造业绩(改造业绩合同中需包括磨煤机动态分离器改造或动静环改造)3台及以上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09 13:39到2023-08-1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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