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三期仪用空压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三期仪用空压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东郊,距离九江市城区5公里。九江发电有限公司附近公路有两条,北侧为九江市滨江东路,南侧为长虹东路。公司附近有高速路两条,杭瑞高速和福银高速。距杭瑞高速收费口6公里,距福银高速收费口9公里。距长江一桥5公里,距长江二桥13公里。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1360MW,分别为三期2×350MW亚临界机组,机组编号为#5机组、#6机组。四期1×660MW超超临界机组,机组编号为#7机组。三期2×350MW机组锅炉为美国FOSTER WHEELER公司生产的双拱型单炉膛、W火焰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汽包炉。汽机为日本日立公司生产的亚临界、单轴、再热、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三期两台350MW 机组分别于2002年12月和2003年6月投入商业运营。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九江公司三期机组公用系统三台仪用空压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受理单位: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孙艳芹
联系电话:0791-86188085
邮箱:12027054@chnenergy.com.c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具有并提供有效地针对本项目开具的空气压缩机唯一授权代理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空压机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