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项目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场站侧感知及网络系统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区域各相关单位
2.2.项目规模:包含6个风光电场无线网络覆盖、6项无线准入设备、1套固定机巢+无人机、1套无人机配套巡检系统、107个风电用双光谱摄像机、180个风电用球形摄像机、30套风电用流媒体存储服务器、30台风电用汇聚交换机、20个光伏用双光谱摄像机、54个光伏用球形摄像机、80个光伏用球形摄像机、9套光伏用流媒体存储服务器、9台光伏用汇聚交换机、80台光伏环网交换机、2套轨道机器人、29套门禁控制系统、29套安防系统、8套门禁控制系统、8套安防系统、1项火灾报警数据接入、2套动环系统等。本项目硬件、软件提供3年原厂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所有供货设备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场,到场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投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平台整体实施进度,并根据平台部署需要调整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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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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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场站侧感知及网络系统 |
主要包含6个风光电场无线网络覆盖、6项无线准入设备、1套固定机巢+无人机、1套无人机配套巡检系统、107个风电用双光谱摄像机、180个风电用球形摄像机、30套风电用流媒体存储服务器、30台风电用汇聚交换机、20个光伏用双光谱摄像机、54个光伏用球形摄像机、80个光伏用球形摄像机、9套光伏用流媒体存储服务器、9台光伏用汇聚交换机、80台光伏环网交换机、2套轨道机器人、29套门禁控制系统、29套安防系统、8套门禁控制系统、8套安防系统、1项火灾报警数据接入、2套动环系统等。本项目硬件、软件提供3年原厂服务。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场站侧感知及网络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供货业绩,且每个合同中应包含10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设备供货。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供货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24 17:50到2023-09-01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