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比选公告  流标公告  竞标公告  信息公告  补充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二次公告  1940CIC2P100]-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不动产投资专业评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8     浏览:1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战略规划投资部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南航战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战略规划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不动产投资专业评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308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总价限价

备注

1

南航不动产投资专业评审服务

1

300

该项目包含若干子项目,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报价方式: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依据第四章用户需求的“服务费基准”,对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地总平面规划评审服务依次报出下浮率。其中:预可行性研究评审的有效下浮范围为40%-100%;可行性研究评审的有效下浮范围为40%-100%;初步设计评审的有效下浮范围为50%-100%;基地总平面规划评审的有效下浮范围为40%-100%,超过报价限价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服务收费=服务费基准价(计算方法见合同相关条款)×(1-下浮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不动产投资专业评审服务,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广州/根据实际需要,可能赴项目所在地开展实地调研

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项目投资金额≥1亿元的编制或评审服务(服务对象为机场或航司,服务范围要求至少为总平面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或立项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这四类中的一类)的业绩。(注意:须提供合同主体为投标人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履约期间投标人实际开具的任一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业绩时间及投资额均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投资额,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