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广东公司惠州电厂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为国能惠州电厂设计开发一套包含低空无人机探测预警、追踪识别、驱离反制、综合管控于一体的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实现对无人机目标全天候无人值守的动态巡防、远距探测、精准识别、锁定驱离、黑白名单管理、智能管控等功能,为厂区内空域安全提供切实可信、可靠、可用的安防手段。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1.3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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