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生产厂区卫生间及值班宿舍等建筑物特殊检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生产厂区卫生间及值班宿舍等建筑物特殊检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惠州电厂生产厂区卫生间及值班宿舍等建筑物特殊检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倒班宿舍外墙瓷砖等设施:倒班宿舍外墙进行检修、贴瓷砖美化处理;厂区卫生间修缮;消防楼外墙渗水治理、内部墙面粉刷等;
2、其它建筑物设施:汽机房、GIS屋顶、重件库房屋顶防水处理;办公楼外墙贴砖及腻子粉刷;检修楼内部墙面粉刷、楼道窗户拆除;员工食堂内顶棚装饰、内墙粉刷、降噪处理,窗户更换;员工食堂、车队外墙贴砖,员工食堂顶部排烟风机噪音处理;T3配电室屋顶密封处理;T1转运站配电室西门移至南侧;生产厂区东门、西门、码头入口、倒班宿门岗建筑物修缮等。
3、反恐设施:生产厂区东门、西门、码头入口、倒班宿舍电动门伸缩门及配套设施更换,生产厂区围墙四周钢结构框架制作安装及刀片刺网制作安装等。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
2.1.3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建构筑物(新建或改建或修缮或装修)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工作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电厂建构筑物(新建或改建或修缮或装修)项目经理的经历,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