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电厂安吉2×9H(780MW)级燃机新建工程附属生产办公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780MW)级燃机新建工程附属生产办公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建设地点: 安吉梅溪2×9H(780MW)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 16 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 33 公里,距杭州市区约 65 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9H(780MW)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包括电厂办公楼(1995㎡)、食堂(552㎡),包含但不限于详勘、地下桩基及基础、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及照明配套工程、暖通(空调)系统、消防配套工程、室内网络通信布线、给排水及通风保温、防雷接地、水电网络通信接口、室外坡道台阶散水、室外雨排水系统等全部工作内容,最终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023年10月30日开始安装(施工),2024年6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24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生产办公设施(办公楼或集控楼)的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厂生产办公设施(办公楼或集控楼)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