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华电厂盐酸物资,电厂液碱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黑龙江新华电厂盐酸物资采购。
2.2 交货地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酸碱库。
2.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工业用合成盐酸1000吨。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并满足以下条件:总酸度(以HCI计)的质量分数; ≥31%;铁(以Fe3+计)的质量分数≤0.008%;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1%;游离氯的质量分数≤0.008%;砷的质量分数≤0.0001%(强制指标);硫酸盐的质量分数≤0.03%。
2.4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即供货,供货期限为2024年盐酸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分批交付,交付批次及交付时间应与买方协商确定。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代理等证明材料,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面件,包括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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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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