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除尘标段:对利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机组的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包括电除尘一电场电源倍增,三电场换智能高频电源、五电场增设激波脉冲电源,电除尘流场优化,电除尘防雨棚通风改造,湿式电除尘喷淋系统改造,前置低省流场优化、前置低省本体防磨及后置低省割除改造,机组环保性能试验等项目,及上述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因实施上述各项目所需的现场部分设备设施拆除、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组态、调试、试运行、消缺、性能测试、考核、环保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拟定 2023年11月开工,工期18个月。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壹)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除尘系统改造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除尘系统改造承包或设计或供货项目)业绩。
以上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同一个工程项目只计1个业绩。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官方网站查询为准,相关资质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资质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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